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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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三 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二 、两江新区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高新区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其中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
